法制網泉州(福建)4月17日電 記者餘瀛波 記者今天從在泉州市召開的全國工商系統廣告工作會議上獲悉,2013年,我國廣告業發展迅猛。統計顯示,2013年,我國網絡廣告市場規模達到1100億元,同比增長46.1%。其中,廣告企業達到44.5萬家,廣告從業人員262.2萬,廣告經營額5019.7萬元,分別同比增長17.9%、20.4%和6.8%。
  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甘霖介紹,為進一步推動我國廣告業取得新成績,國家工商總局一直在爭取廣告業發展政策取得突破。其中,工商總局對廣告企業反映強烈的征收3%文化建設事業費問題極為重視,經與有關部門反覆溝通和積極爭取,成功推動國務院近期出台的《推進文化創意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10號文件”)把廣告業列入文化創意產業,明確“廣告領域文化事業建設費征收範圍嚴格限定在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
  甘霖表示,多年來困擾廣告業發展的瓶頸終於得到破解。這一政策實在來之不易,無疑將很大程度上減輕廣告企業的負擔。10號文件同時明確將清理其他不合理收費,推動落實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用水、用電、用氣、用熱與工業同價,這對廣告業是十分利好的消息,也表明廣告業的發展將迎來更有力的政策支撐。  (原標題:3%文化建設事業費征收嚴格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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